拒查还连撞四车后弃车逃逸 男子明天被控

红色汽车冲上中央分界堤(左);在追尾一辆巴士后,司机弃车狂奔(右)。(图:TikTok/watisthis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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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涉嫌拒绝警方检查、还连撞四辆车后弃车逃逸的34岁男子明天(7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发布文告说,男子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危险驾驶和在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他明天将被控。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这名男子是34岁的Kenneth Kang Keng Quan。

警方指出,前天(4日)早上约8点半,警员在直落布兰雅通道(Telok Blangah Drive)巡逻时,发现一辆汽车撞上路缘。警员上前查看时,司机突然驾车逃离。

在逃逸过程中,该男子的汽车撞上另外两辆轿车、一辆货车和一辆巴士。之后,他弃车逃入直落布兰雅山(Telok Blangah Hill)一带。

这起连环车祸中,导致一名48岁男司机受伤,他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被送往医院治疗。

警方在弃置的汽车内发现一支电子烟,案件已交由卫生科学局处理。

警方锁定身份并逮捕

经过调查以及闭路电视画面分析,交通警察与金文泰警署警员锁定嫌犯身份。

警方隔天(5日)在加基武吉(Kaki Bukit)一带的一栋工业大厦内将他逮捕

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早前因在2024年违反临时驾照条件被取消驾驶资格。

面对七项控状

男子面对《道路交通法令》下的七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疏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在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把车辆留在可能造成危险的位置、发生事故后未停车、未向警方报告事故、以及未向伤者提供援助。

交通警察提醒,驾驶者在被吊销驾照期间仍驾驶属严重罪行,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驾驶者若涉及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援助伤者,并在24小时内向警方报案。

警方强调,逃避警方追查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都是刑事罪行,违者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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