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岁男子涉嫌多次虐待一名不足一岁的男婴,今天(19日)被控上庭,面对约30项虐童指控。控状指他曾以极端方式对婴儿施暴,包括掐颈、用脚踩脸、将头部按进水桶,甚至把孩子挂在橱柜的衣架上。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由于法庭颁布禁令,被告与受害婴儿的身份均不得公开。案件已被列为家庭暴力案件,但被告与男婴的具体关系未披露。
控状显示,虐待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至8月间,地点为一组屋单位,当时男婴仅9至11个月大。
其中一项控状指出,被告曾将男婴的头部按入水桶约6秒,并抓住他的头发摇晃。另一次,被告用枕头压住男婴脸部约10秒,导致他呼吸困难。被告也多次将男婴举起后反复摔在床上,甚至使用膝盖压住他的头部。
被告也被指曾强行将装有水的奶瓶塞进男婴口中,把孩子倒挂后再摔到床垫上。
被告还曾用衣架将男婴挂在橱柜内,把门关上一段时间,然后把孩子从衣柜抱出,摔倒至少两米远的床垫上。
被告还涉嫌用力击打男婴的肚子,用膝盖压住他的脚、打他的背部,并粗暴捂住男婴的脸。
有一次,被告被指手掐住男婴颈部,把他举在空中约25秒,然后将他靠在柱子上。
控状也指出,他多次击打男婴的额头,导致孩子向后摔倒撞上桌子,还强迫男婴用自己的手去打腿部。
在其中一宗最新指控中,男子涉嫌于本月16日下午1点40分,在组屋楼下公共场所再次施虐。他被指扯扭男婴的头发与手臂、击打脸部、将双手猛撞桌面,并拳打其臀部和腿部,甚至拖拽颈部在桌上摩擦。
目前尚无公开资料显示事件是如何被揭发,男婴的身体状况也未被披露。案件将在本月稍后时间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每项虐童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八年监禁,或罚款最高8000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