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多次入境新加坡,按“班表”分多次为诈骗团伙从提款机取出合计约100万元现金。两人落网时身上被搜出数十张提款卡和现金,他们周五(6日)被判坐牢。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23岁被告Chang Yang被判监禁四年四个月,27岁被告Ivan Thong Yoong Khean则被判监禁四年。
两人承认合谋于2024年5月到12月期间,从24个银行账户盗取了40万3020新元。
此外,Chang Yang还盗取了37万1850新元,Ivan Thong Yoong Khean也盗取了25万5620新元。
另外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班表”入境提钱
案情显示,两名被告都是因为欠债而加入为犯罪团伙办事。
两人被拉进Telegram群组,随后接收到“班表”,安排他们在特定日期入境新加坡。
入境新加坡后,他们就会通过聊天群组收到指示,告知他们取款金额、使用哪张银行卡,以及每一张卡的一次性密码。
他们一般会到*SCAPE的储物柜获取银行卡,有时则是由送货司机把卡交给他们。
两人决定好去哪里提款后,会通知聊天群组,并在收到进一步指示后行动。
两人平均一周“值班”两到三次,每次执行任务后都会从中抽取500到600新元。
根据接获的指示,两人会将剩余的现金交给第三方,或带回马来西亚。
Chang Yang和Ivan Thong Yoong Khean分别因此获得约5万令吉和1万令吉酬劳。
被捕时身上持36张提款卡
两人最终于2024年12月5日在高岛屋(Takashimaya)被捕,当时他们身上持有36张提款卡和3万4720新元现金。
当局也在一个储物柜发现15张提款卡。
这些钱皆来自冒充政府官员骗局和支付宝诈骗案的受害者,当中包括弱势群体和年长者。
控方说,案件涉及跨国犯罪集团,而两名被告清楚自己是为团伙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