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扬表示,他已经向内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支付了近62万的赔偿。
根据早前报道,也是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次子的李显扬,去年7月针对两名部长租住莱道路(Ridout Road)黑白屋一事,在Facebook贴文指“两名部长向他们其中一人掌管的机构租住国有洋房”,并称房子的装修是“国家赞助”的。两名部长指他的言论构成诽谤。
高庭今年5月裁决李显扬针对内政部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发表的言论,属于恶意诽谤,因此谕令他赔偿两人各20万元,总赔偿额40万元外加其他费用。
李显扬早前表示,这些包括诉讼费与其他开销如印制文件在内的其他费用,一共是22万元。
他前天(29日)晚上在Facebook页面贴文表示,已向尚穆根和维文支付了共计61万9335.53元,并进一步说,这笔钱相当于莱道路两栋房屋13.6个月的租金。
另外,李显扬也提及,先父建国总理李光耀欧思礼路(Oxley Road)38号故居是他在新加坡的“重要资产”。
“为了尽量满足我父亲对其住宅的愿望,也为了让生病的李玮玲继续住在欧思礼路38号,我向部长们支付了这笔款项。令人遗憾的是,他们选择不在英国法院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