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在熟食中心兜售万字票,摊贩称他不打扰人也不阻碍生意。有人还提出这类交易属“你情我愿”,情况和卖纸巾“差不多”;然而律师指出,未经许可销售或转售万字票属违法行为,不能与卖纸巾相提并论。
《8视界新闻网》报道一名阿叔长年在雅柏熟食中心卖万字票,阿叔受访时说他的右手受过伤,工作难找,才会卖万字票。
熟食中心的摊贩也称阿叔是“老熟人”,表示了解他的难处,况且阿叔从不打扰食客,也不影响他们做生意,因此并不介意他的存在。
据了解,原价一张4元(2元大2元小)的万字票,阿叔卖6元。有人认为,买家在知道售价更高的情况下仍愿意向阿叔购买,因此属于自愿性交易,就好比卖纸巾一样,并不算触法。
但受访律师强调,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律师:任何彩票活动都须申请执照
赢必胜事务所律师黄国彦指出,根据《赌博管制法》第10条,凡是组织、经营或协助经营任何彩票(lottery),包括出售或提供彩票、票据或参与机会,均被视为在进行彩票活动。
他说,根据第18条及第19条,若没有执照或未在获批准的赌博场所进行相关活动,即属违法行为。
“第18(1)条明确规定,凡在无牌情况下经营彩票活动即构成罪行;第18(2)(a)与18(3)(a)则分别列出亲自或协助进行的刑责。第19条进一步规定,所有彩票活动必须在经批准的赌博场所进行,而熟食中心显然不是。”
黄律师补充,这类行为一旦被定罪,属刑事罪行,可面对罚款甚至监禁。
他说:“卖得更贵(高于原价)还可能被视为加重因素。”
他进一步解释说,彩票是受监管的赌博活动,必须持有牌照才能售卖。
“即使买卖双方自愿交易,也不能豁免法律责任。赌博活动是受严格管制的领域,没有牌照就卖票,就是违法。”
朱时生律师:买卖双方皆违法
资深律师朱时生受访时也表示,根据法令,只有持牌业者(licensed dealers)才可销售或提供任何彩票,包括4D、万字票或其他形式的博彩票券。
他说:“任何人若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售卖或转售万字票,都是违法的,买的人同样触法。”
他指出,《赌博管制法》要求所有赌博行为都须在有管制的场所及合法渠道下进行。
“卖万字票是受《赌博管制法》管制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卖的人可能面临坐牢,买的人也有可能触法,他们一般会被罚款。”
他认为,无执照卖万字票在法律上并无灰色地带,就是非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