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言语羞辱“是否还是处女” 林智强称报案人“公然说谎”

林智强。(图:CNA/Raydza Ra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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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音乐人林智强涉嫌非礼和侮辱女性尊严案件今天(22日)续审;林智强庭上反驳报案人所说自己曾出言侮辱她,称自己不可能不顾身份说这样的话,也表示自己知道对方有适婚对象的稳定男友,因此不会询问她是否还是处女。

60岁的林智强(Ken Lim)是 Hype Records 唱片公司的执行董事,也是本地知名音乐制作人。

林智强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的案件将分成五论审讯,目前在进行的是涉及其中一名女子的控状。

根据女子的报案内容,林智强被指在2012年7月25日傍晚到夜晚之间,于Hype Records公司的停车场,询问对方“是否还是处女”以及“现在和你发生关系会怎样”,在言语上侮辱了她;报案人当年26岁。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本案的报案人是一名创作女歌手。为保护她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她的姓名, 她早前已完成供证。

今天首次答辩的林智强,反驳报案人的一切指责。

林智强:否认说过侮辱性言语

当律师以控状内容的侮辱性言语,问他是否曾说过这样的话时,林智强断然否认。

他说,首先以他当时是个知名音乐制作人的身份,他不可能会对她说出那样的话,那样做简直是在自毁名誉。另外,她是自己朋友的好友的女儿,他出于友好关系和她见面,没有理由出言侮辱她。

最后,他表示报案人当时已26岁,且有个交往多年并视为结婚对象的稳定男友,两人还经常结伴出国旅游,说他们没有“亲密接触过”令人难以置信,意指他不会也没必要去问她是否还是处女。

林智强:报案人公然说谎

根据林智强,作为知名音乐制作人,当年要找他签约或“带路”的人很多,报案人就是其中一个。他说,当时拥有高学历的报案人打算放弃稳定的金融业工作去追求音乐事业,因此通过父母找到他的好友牵线,让他和报案人见面。

林智强说,他最终和她见了面,首次面谈时还劝她不应放弃大好前途,也谈论了音乐,最后还谈及本地创作歌手符美芸。

报案人称林智强当时对她说,符美芸的歌“太纯真”,没有市场,还说符美芸只是一个幼教,并不是一个“成功的歌手”。

林智强今天在庭上被问起这些时,直言报案人是在“公然说谎”。他说他很欣赏符美芸,虽然没有和她签约,但他一直鼓励、协助她、和她合作创作歌曲,甚至帮她写介绍信去修读音乐,“对于我这么欣赏、这么成功的歌手,我会说她只是个幼教?这根本不合逻辑!”

林智强也在庭上表示,和报案人见面后就直接告知不会和她签约,但因为是好友朋友的女儿,他不介意提供协助,所以后来有比赛也问她是否要有兴趣参加。

根据林智强,他要找的新人必须是18岁到22岁的年轻人、有出众的歌唱或创作才华,或与众不同的性格,但报案人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

案件将在8月13日续审,林智强将继续供证,之后接受控方的盘问。

除了林智强,辩方的证人还有歌手符美芸和慈善理事会前主席余福金;符美芸预计9月初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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