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海峡唱片(Hype Records)公司非礼一名25岁女子,本地知名音乐人、前“新加坡偶像”评审林智强被判罪名成立。
61岁的林智强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对七项指控表示不认罪,案件分成五轮审讯,非礼案的审讯是第二轮,今天(26日)被判罪名成立。
早前,他被指在12年前直问一名创作型女歌手是不是处女,侮辱对方尊严,这项指控经审讯后,法官判他罪名不成立。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法官认为非礼案受害者的证词极具说服力,而林智强的证词则不可靠,早前的口供和庭上的供证有出入,也会为自身利益作出毫无根据的辩解,最终裁定林智强罪名成立。
法官也驳回辩方律师指林智强若要非礼受害者,需作出“许多扭曲动作”的说法。法官表示,林智强毫无疑问可以轻而易举做到,因为受害者当时在林智强的要求下,和他“近距离接吻”。
林智强在犯人栏里听到法官判他罪成后,摇了摇头,案件择日下判。
非礼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由于林智强年过50岁,他不会被判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