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新闻部长杨莉明说,如果我国的法律没有与时并进,跟上网络改变的步伐,有害的网络内容会对人民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也是内政部第二部长的杨莉明在国会为加强网络通讯服务安全(杂项修订)法案提出二读时,表示这点。
一旦修正案获得通过,社交媒体公司需要遵守行为准则,采取措施来降低本地用户接触有害内容的风险。
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可以要求业者阻止用户接触有害内容,并制止本地用户通过其他管道获取有害内容。
有害内容包括倡导自杀或自残、肢体或性暴力、恐怖主义、涉及猥亵儿童,以及危害我国公共卫生或是影响种族与宗教和谐的内容。
不过,部长说,资媒局的权力将受到限制,不能针对私人通讯内容发出指示。当局也只能对那些涉及用户安全的特定有害内容发出指示。
杨莉明说,如果社媒体服务公司没有遵守行为准则,可能得缴付罚金。
她指出,如果让这些有害内容充斥我国的网络空间,更多人,特别是幼童,将深受其害。
“不论任何法令都不能完全阻挡网络所有的有害内容。因此,在政府加强法令的同时,我们希望看到,身为 家长的我们,能鼓励孩子在网上遇到 问题时,主动告诉我们,让我们机会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