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诈骗集团开公司收款 本地男子被判监加鞭刑

国家法院档案照。(图:CNA/Jeremy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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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26岁新加坡男子借名成立公司并开设银行账户供诈骗集团使用,被判监两年五个月、鞭刑一下,并禁止担任公司董事五年。
  • 日本企业误坠电邮冒充骗局,分四次将约600万新元汇入涉案公司账户,警方最终追回约340万新元并归还受害公司。
  • 控方指出,案件涉及有组织跨国犯罪,被告虽只是名义董事,但其行为让公司沦为接收犯罪所得的工具。被告另外还承认一项勒索罪。

一名本地男子答应以自己的名义成立公司,并开设公司银行账户交由他人控制,结果有关账户被跨国诈骗集团,用来收取一间日本企业被骗后转来的约600万新元赃款。男子被判坐牢两年五个月、鞭刑一下,并禁止担任公司董事五年。

26岁的Rian Rahim承认三项控状,包括因身为董事疏忽导致公司持有犯罪所得、未妥善监督公司而令公司处理犯罪所得,以及一项与本案无关的勒索罪。另外两项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收钱借名成立公司 银行账户交他人控制

案情显示,一名自称“何先生”(Mr Ho)的男子在2022年5月前通过WhatsApp联系被告,表示希望他协助在新加坡成立一家售卖中国进口玩具的公司,并承诺支付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作为报酬。

被告随后将身份证照片及Singpass账号资料交给对方,并按要求更改Singpass绑定的手机号码,让对方成功注册一家名为Neptun International的公司,被告则担任唯一董事及股东,公司注册地址也登记为其住家地址。

之后,被告依照对方指示,以公司名义成功在星展银行(DBS)开设多币种账户,不过账户实际由“何先生”控制。

日本公司误坠骗局 汇款约600万新元

2022年6月至7月间,日本企业Mitsui E&S Power Systems误坠电邮冒充骗局(Email Impersonation Scam),分四次将共420万欧元(当时约合600万新元)汇入Neptun公司的星展银行账户。

调查显示,星展银行曾针对账户交易联系被告。被告向“何先生”查询后,对方教唆他向银行谎称有关款项是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并要求银行改以电邮联系。

同年7月,被告收到日本公司来函要求退回部分款项,但他仅将事件告知“何先生”,之后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

警方最终于2023年1月冻结涉案账户,并扣押账户内资金。法庭随后批准在2024年2月,归还约340万新元给受骗公司,其余款项则已无法追回。

被告明知可疑 仍继续配合

调查也发现,被告虽然怀疑公司根本没有实际经营,因为“何先生”从未运送任何货物到新加坡,但由于见对方持续赚钱,又相信自己可以获得更多利益,因此没有深究。

控方指出,被告虽然只是名义上的公司董事,但正是因为他的配合,才让涉案公司成为跨国犯罪集团收取诈骗赃款的工具。

被告另涉裸照勒索案

除了本案外,被告也承认一项勒索罪。

案情显示,他2024年初在Carousell刊登“爱情法事”服务广告,并向一名男子索取400元法事费用。由于对方没有付款,他随后假冒一名叫“Jojie”的女子,通过Telegram接近受害人,并诱骗对方发送裸照及裸露视频,再以公开这些私密影像为要挟勒索金钱。受害人最终共转账1252元给被告。

控方:被告充当跨国诈骗集团收款工具

主控官Bryan Wong表示,涉及犯罪所得的控状属于有组织犯罪,涉案金额庞大,并具有跨国犯罪性质。虽然被告只是Neptun公司的名义董事,但正是因为他的行为,才让该公司沦为“何先生”接收犯罪所得的工具。

根据法令,勒索罪最高可判监禁七年及鞭刑;至于因董事疏忽导致公司持有犯罪所得,可被判最高三年监禁、罚款最高15万元,或两者兼施;未妥善监督公司而导致公司处理犯罪所得,则可被判最高12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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