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员工不辞而别 咖啡店摊主诬告他偷钱反入狱

后港一间咖啡店的摊主不满员工不辞而别,为了报复,竟报警诬告对方偷钱,想要吓唬对方,结果搞到自己被判入狱。
 
49岁的被告Ramesh面对报假案和教唆提供假资料两项控状,他今午(25日)认罪后哭着向法官表示,他只是想“逼”员工现身,求判罚款,但最终仍然被判坐牢三周。
 
被告在后港4道的一间咖啡店经营一个摊位,雇用来自印度的45岁员工Selvakumar和34岁员工的Kumaresan,以及另一名员工当摊位助手。
 
Selvakumar工作不开心,并且面对工作压力,过去几个月一直找工作。今年3月6日下午大约2点,他下定决心不干,于是收拾行李离开。
 
下午大约3点,Kumaresan通知被告,Selvakumar没有回来摊位。被告尝试打电话找他,但没人接听。Selvakumar过后发语音信息通知被告,他不想替被告工作。
 
被告感到懊恼,对Selvakumar不辞而别感到恼怒。他想去人力部投诉,但不知如何进行。他最后决定报警诬告Selvakumar偷Kumaresan的2800元,并叫Kumaresan跟他一起去报假案。
 
被告同天傍晚6点多到实龙岗北邻里警岗报案,称Selvakumar和Kumaresan住在同一个地方,Selvakumar在午餐时间回去休息后就没有回来工作,Kumaresan回去找他才发现他放在包包里的2800元不见。被告告诉警员,Kumaresan怀疑Selvakumar偷他的钱。
 
警方展开调查,并找到Selvakumar的下落,要他3月10日来录口供。被告最终于4月5日承认报假案,而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对Selvakumar感到不高兴,便报警吓唬他。
 
控方促判监四到七周,控方指被告报假案诬告一个无辜的人,对人造成伤害,因此必须判处坐牢。此外,被告的行径浪费了警方资源,而他教唆Kumaresan报假案,那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律师认为被告的罪行不至于要坐牢,律师求情说,被告不是要惩罚Selvakumar,只是不满对方没有按照程序给一个月通知。被告尝试联络Selvakumar,但对方不听电话。
 
律师说,被告报警想“逼”Selvakumar现身,而事实上,警方确实找到了他。后来,Selvakumar也赔偿了被告一个月工资。
 
被告也向法官求情,他哭着说,他承认做错,但他的目的只是要Selvakumar出来跟他说清楚,求法官判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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