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九位议员针对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修正)法案发言。有议员质疑法案的特定条文缺乏透明度,以及应该如何在控制权和企业独立运作之间求取平衡。
也有议员提出,在媒体业环境变化快速的情况下,假设行政干预会带来更好成果和竞争可能不符实况。
白沙-樟宜集选区议员沙礼尔说:“法案的意向是合理的,但当中也有一些需要我们谨慎检验的假设。包括可以明确及早识别市场势力的假设。眼下数码市场情况变化非常迅速,今天的主导者未必明天仍占据主导地位。”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朱佩玲说:“监管思维的关键转变是,不只是看谁拥有而是要更早识别谁真正在转变得不可取代,如果我们只在问题显现之后才介入,往往这就已经代表错过了调整机构的时机。”
国会明天将继续辩论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修正)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