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受保护海洋生物 未经许可不得带入境

移民与关卡局发视频提醒公众,受保护的海洋生物,未经许可不得带入境。(视频截图:Facebook/移民与关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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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关卡局提醒公众,在海外度假时可以尽情享受阳光、沙滩和大海,但不要错把一些海洋生物当作纪念品带回家,进而破坏假期。因为受保护的海洋物种,包括它们的身体部位和制品,未经许可是不能带入新加坡的。

移民与关卡局在Facebook发视频温馨提醒公众,在从海外回返新加坡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带回家的。度假时抓到的一些海洋生物,最好还是留在属于它们的海滩上。

因为许多海洋物种,例如海马、鲨鱼、硬珊瑚、砗磲(giant clams)和海龟等,都是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保护的,在没有适当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能带入新加坡。

这项规定也适用于这些生物的部位和制品,如干制标本、鱼鳍、鱼卵和壳等。

当局强调,我国对非法交易和进口野生动植物持零容忍态度。这类违法行为不但威胁濒危物种,还会导致全球栖息地遭到破坏。

根据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Act),非法进口受CITES保护的物种,可面对最高50万元(或按市场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和最长六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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