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村渣打银行抢劫案 加拿大籍劫匪判监打鞭

荷兰村渣打银行抢劫案被告David James Roach。

图: 新加坡警察部队

五年前轰动本地的荷兰村渣打银行抢劫案,加拿大籍劫匪今天(7日)认罪,被判入狱五年和六下鞭刑。

31岁被告David James Roach是在潜逃三年多后从英国引渡回新加坡面控,他在2016年7月7日干案,五年后的今天认罪。

他在承认一项抢劫罪和一项转移赃款出境,触犯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控状后被判监。他的刑期将从还押那天,即去年3月17日算起。

法官下判说,抢劫是严重罪行,刑罚是强制性监禁和鞭刑。显然,这类罪行的判刑考量是阻遏作用。

被告于2016年6月29日,持社交访问准证入境新加坡,他计划在本地抢劫后立刻离开新我国。

同年7月7日上午,被告进入荷兰村渣打银行,在拿了号码后,走到柜台,把字条交给一名女职员。字条写道:“这是抢劫,我袋子里有一把枪。”

女职员看见被告的手放进袋子里,信以为真,担心自己的安危,把3万零450元交给被告。被告拿了钱后离开银行。

被告在抢劫后不到三个小时,于同一天下午2点40分离开新加坡,乘搭飞机到泰国。

被告因携带2万美元(约2万6953新元)入境泰国但没有申报,以及将新元兑换成泰铢,触犯反洗黑钱法令等罪行,在泰国入狱14个月,并于2018年1月10出狱。

2018年1月11日,被告被遣送回加拿大,途经英国被扣留。虽然他抗拒新加坡警方提出引渡要求,但英国法庭最终在我国答应不施以鞭刑之后,批准将他引渡到新加坡。他于去年3月引渡回新加坡后被控上法庭。

控方针对刑罚陈词指出,被告到新加坡从事犯罪活动,他有计划干案。由于本案件涉及银行,因此牵涉到公众利益。

控方说,虽然被告愿意认罪,但控方掌握充分证据,因此这一求情因素的份量很轻。

律师求情说,被告在抢劫过程中,并没使用暴力,背包里也没有枪,他无意伤害任何人。而被告之所以多次抗拒引渡回新加坡,主要是因为他担心无法适应本地的监禁环境。

律师说,被告从犯案到现在认罪,足足五年,他这些年来都在坐牢。他离开家人很多年,他想结束这一切,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在本地法律下,抢劫罪的刑罚是坐牢两年到10年,鞭打不少过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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