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司机私藏乘客留下的手机 被判入狱12天

图: Facebook/ Grab

一名私召车司机顺手牵羊,把乘客遗留在车上的手机占为己有,被法庭判处坐牢12天。

42岁的被告Fok Kar Lam对一项“不诚实盗用一台价值超过1000元的手机”控状认罪。

《亚洲新闻台》报道,受害者是一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43岁女游客。她于今年2月26月晚上与朋友搭乘被告的私召车时,将手机放在身旁的座位,却在15分钟后下车时忘了将手机带走。

这名受害者过后在一家餐厅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她的友人于是尝试通过手机和Grab应用程序致电被告,但都无人接听。

被告当天晚上11点左右,在赛马公会路接载另一名乘客。这名乘客在后座发现这台iPhone11手机,于是将交给被告,以便物归原主。

根据法庭文件,Fok Kar Lam将手机放在靠近变速箱的位置并继续开车,而乘客在义顺下车前,拍下了遗失手机的照片。

主控官Ting Nge Kong在庭上表示,虽然被告答应归还手机,但却无意寻找并将手机归还给受害人,而是继续开车。

受害人的朋友隔天凌晨使用“Find my iPhone”应用程序尝试寻找遗失手机时发现,手机正从义顺往盛港移动。

Grab几分钟后也向被告询问此事,不过被告却否认找到手机。

受害人过后向警方报案。根据记录,手机以及保护壳总值999美元(约1387新元),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将被告逮捕。

不过,遗失手机最终未被寻获,而被告也没有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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