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例骑车撞伤七旬老翁 送餐员坐牢三天

图:Aqil Haziq Mahmud/CNA

本地一名Grab送餐员因违例在组屋楼下骑脚踏车,结果撞倒七旬老翁导致他手腕骨折,今日(6日)被判坐牢三天。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这起意外事件发生在两年前,即2020年10月5日傍晚时分,地点位于勿洛蓄水池路604座组屋楼下。

26岁被告Shaikh Mohamad Irsyaad Shaikh Mohamed Ibrahim 承认一项疏忽行事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被判坐牢三天。

事发当天被告送完餐后正骑车回去快餐店。他骑进该组屋楼下人行道后,快速骑过信箱处和组屋楼下的座位间。

近信箱处发生意外

当时70岁的老翁正在信箱处取信件,随后老翁转身走向电梯时,被告正好赶到并撞个正着,双双重摔倒地。

法庭文件指被告虽尝试紧急刹车,但仍闪避不及并把老翁撞倒。两人随后分别报警求助,被告陪着老翁等待警方和民防人员抵达。

老翁送院后被诊断出右手腕摔骨折,身体各部位也有触痛、瘀伤和擦伤,医生还给了38天的病假;被告自愿承担老翁258元的医药费。

副检察官要求判处被告短期监禁;他表示,事发当天是个工作日,事发时间又在高峰时段,信箱区是居民经常使用的公共空间,被告本应格外谨慎和采取预防措施,但他没有这么做。

组屋楼下禁骑车

其次,组屋楼下贴有通告禁止骑脚踏车,但被告却为走捷径而违规,且老翁属于弱势人士,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康复。

被告表示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很抱歉,恳请法官判他罚款,并表示自己两年期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也很需要这份工作来维持生计。

但法官认为涉及脚踏车与行人的意外频频发生,这些事件必须被遏制,因此判处被告判监禁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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