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Gojek司机见少女醉得不省人事,在车上猥亵她并拍下视频收藏。但天网恢恢,司机之后因其他交通事故报警时,被警方发现罪证,今天(30日)被判坐牢。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60岁被告Daniel Ong Soo Eng承认一项非礼罪名后,今天被判坐牢17个月,其中两个月是考虑到他年过50岁不能打鞭,法官所判处替代鞭刑的刑罚。被告也面对另外两项偷窥和录制淫秽影片的控状。这些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9年到2022年4月期间,从事Gojek和Grab私召车司机工作。
2022年2月26日,16岁受害者参加完聚会后,于凌晨2点40分左右离开派对现场,通过Gojek召到被告的私召车。她当时喝醉了酒,上车后就睡着。
到了目的地后,被告尝试叫醒受害者,但受害者一直都叫不醒。
猥亵少女后装作若无其事
被告看着受害者,突然动起歪念,决定用手机拍下对方的照来满足私欲。
被告对着衣衫不整的受害者拍了约20分钟后,动手调整受害者的衣物和四肢,使得她的私处暴露,然后继续拍摄。
他过后又进而非礼受害者,并用手机录下约三分钟的视频。
得逞后,被告回到驾驶座位上装作若无其事,等受害者醒来后离开。受害者下车时并不知道自己被非礼。
本想提供车祸照片 结果被发现罪证
同年4月6日,被告在兀兰发生交通事故,他拍下车子的照片后,到警局报警。
报案过程中,被告想给警员看事故的照片,便将手机交给警员,没想到被警员发现淫秽视频。
警员协助被告处理完交通事故的案子后,就淫秽视频对他展开询问和调查,并在同天将他逮捕。
法官:被告滥用职权严重侵犯隐私
控方表示,这起案件涉及私召车司机趁机冒犯醉酒乘客,滥用了乘客的信任,应该重罚,寻求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4到17个月,并以额外两到三个月监禁期替代四到六下的鞭刑。
被告律师则表示,被告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恳请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3个月,且不以额外监禁期替代鞭刑。
被告律师为被告求情说,案件困扰被告多年,也造成巨大损失,他婚姻破裂、和妻女分居,也失去了工作和屋子。
法官最终下判时说,被告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受害者的隐私,要不是偶然被发现证据,被告很可能就会这么逍遥法外。
法官还说,若不是因为被告的年龄,她本应判处被告鞭刑四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