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在投资骗局中当钱骡,被法庭判处坐牢和打鞭,这也让他成为我国修订法令后,首个因参与诈骗案相关洗钱活动而被判鞭刑的被告。
警方今天(29日)在文告说,这名23岁马国男子Yap Ching Gun被判一项协助他人掌控犯罪所得罪名成立,判监七个月和鞭刑一下。
男子是通过通讯平台Telegram被一名身份不明人士所招募,帮忙向一名坠入投资骗局的受害者收取钱款。
这名受害者是被误导,还以为这笔钱是作为投资资本存入一家名为Maplerock的虚构投资经纪公司。
男子过后把钱交给另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他的行为,让受害者损失至少100万日元(约8198新元)。
警方也指出,这是我国在修订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Corruption, Drug Trafficking and Other Serious Crimes (Confiscation of Benefits) Act 1992)后,首次对参与诈骗活动协助洗钱的违例者处以鞭刑。
根据2025年12月30日生效的法令,诈骗分子及诈骗集团成员将面对至少六下,最多可达24下的强制性鞭刑;协助洗钱的“钱骡”也可能面对最高12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