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集团前总裁酒后打少年 高庭推翻裁决判他入狱

图:今日报/Ili Nadhirah Mansor

患躁郁症的餐饮集团Prive前总裁早前因酒后打13岁少年而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高等法院昨日(5日)推翻裁决,判他入狱两周和罚款3500元。

法国籍被告Jean-Luc Kha Vu Han今年3月被判刑,国家法院法官因为他的心理问题而判他接受12个月的强制性治疗,无需入狱。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控方对此提出上诉,指出被告当时的行为并不完全受精神状况影响,并质疑被告的精神评估是回顾性质且欠缺准确性。

控方表示,受害者仅是一名年幼男孩,事件影响了他的身心健康。有鉴于此,法院必须对被告采取具阻慑性和惩治性的刑罚。

法官认同被告醉酒后对年幼的受害者犯案,导致受害者心理受创,实属严重。另外,被告之前的强制性治疗令评估亦不能确定,被告的行为是他的躁郁症所致,还是醉酒所致。

受害者在2019年11月22日跟12岁弟弟到父亲位于百灵商业中心(Parklane Shopping Mall)的办公室后,搭电梯下楼吃晚餐时,在电梯碰到被告和其友人。

被告在那之前喝了酒,进电梯后就问了受害者一些淫秽问题,还突然挥拳打他的太阳穴,导致他往后倒,撞伤手臂。电梯到了一楼,被告用脚挡住电梯门后又掴了受害者一巴掌。

被告的辩护律师提出过往类似的伤人案件,试图为被告争取接受强制性治疗或罚款。

法官反驳说:“即便法院在判刑上对患心理疾病的罪犯的态度应该协调,但也须识辨,同一类心理疾病的患者也可能在不同的情况下,对受害者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法官并未同意控方所提出监禁八周的量刑,而针对被告出言侮辱受害者的罪行,罚款就已足够。

法官最后表示:“每宗涉及患心理疾病罪犯的案件都不一样。这起案件不应令人对躁郁症的真实性或潜在严重性产生怀疑,更不应把这当成一个裁定准则。每起案件都因取决于案情本身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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