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的女友到宿舍房间换衣服、女性朋友到他家里借用冲凉房,前南大生都趁机开启手机录像功能偷拍,他今早被判监28周。
根据法庭文件,现年29岁的被告面对六项偷拍、侮辱女性尊严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由于被告和本案的受害者相识,为保护她们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被告的姓名。
偷拍室友女友更衣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8年时是南洋理工大学的一名学生,和一名室友同住在学校的宿舍里。
因为隐私的关系,他和室友将宿舍分隔成两部分,以帘布隔开。
2018年11月25日,被告在宿舍床上休息时,听到另一边传来声响。他听后认为是室友的女友在更衣,当下开启手机的录像功能,放到自己的床角,偷偷拍下女子更衣的过程,自己则假装沉睡。
等待室友的女友离开房间后,他才悄悄起身,将录像转到自己的电脑里,部分视频可看到室友女友的胸部和私处。
偷拍女性朋友冲凉
2020年8月15日,被告连同三个女性朋友结伴到乌敏岛游玩,女友人之后到他家借用冲凉房。
热心接待的被告,在打开冲凉房电灯时,趁机开启手机的录像功能,并放到角落偷拍。
同一个星期,被告和南大的室友回营受训。2022年8月19日,南大室友在兵营里趁被告睡着时偷看他手机里的照片,结果赫然女友和第二个受害者的视频。
室友之后通知女友,后者接着在2022年8月22日报警并揭发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