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批准希腊、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成为肉类、蛋类及其他产品的新进口来源地。随着新批准的落实,目前共有18个欧盟成员国获准向新加坡出口肉类和蛋类产品。
新加坡食品局、国家公园局和欧盟在今天(16日)发布的联合文告中也表示,我国已承认欧盟针对动物疾病的区域化管控措施,包括针对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高致病性禽流感(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和口蹄疫(Foot-and-Mouth Disease)的相关举措。
若欧盟境内爆发动物疫病,我国将承认欧盟的区域化管控措施。这将避免全国限制,以及不必要的贸易中断。欧盟也将继续确保出口至我国的肉类和蛋类产品符合最高食品安全标准。
双方也同意允许制造肉类和蛋类产品所用的原材料,从来自新加坡认可的任何欧盟成员国采购。这将修改目前的规定,即牲畜家禽及其衍生产品,必须在同一个欧盟成员国出生并饲养。这将进一步促进贸易,允许欧盟向我国出口更多内部的肉类、蛋类及其他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