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打击电子烟及依托咪酯相关违法行为,卫生科学局和中央肃毒局的执法人员将被赋予更多权力,包括查扣电子烟及向违例者发出警告通知。
自9月1日起,政府将实施为期六个月的临时措施,把电子烟所含依托咪酯列为《滥用毒品法令》(MDA)下的C级受管制毒品。期间,相关机构执法人员将获赋予更大权限,以全面加强执法行动。
卫生科学局执法人员将获授权展开执法行动,调查依托咪酯相关罪行,并落实对依托咪酯滥用者的监管措施。
中央肃毒局与新加坡警察部队将配合卫生科学局,共同提升整体执法与调查能力。其中,中央肃毒局将协助卫生科学局,参与《滥用毒品法令》下依托咪酯滥用案件的调查工作。
至于涉及依托咪酯的走私与贩运活动,中央肃毒局、移民与关卡局以及警察部队也将与卫生科学局联合展开执法和调查。
为进一步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当局也将调整相关法令。根据最新安排,《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和《毒药法令》下的罪行,将被纳入《有组织罪案法令》和《网络犯罪危害法令》。同时,《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的罪行,也将被纳入《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