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可使用乐龄优惠车资卡 陈之财表示日后不会再开车

前艺人陈之财2月6日现身国家法院。(图:刘伟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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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艺人陈之财因撞伤电单车骑士被判坐牢五天,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他今天(6日)获准暂缓执行刑罚并以1万5000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驾照虽还未被吊销,但陈之财向媒体表示他已可使用百盛乐龄优惠车资卡,应该不会再开车了。

在本地,年满60岁的公民就可领取使用百盛乐龄优惠车资卡,乘搭公共交通时可享有比普通成人更低的车资,刚在前天迎来64岁生日的陈之财已过了60岁法定年龄。

面对记者询问他是否会再开车时,陈之财说:“我觉得我是不会再开车,五年后我大概已经要70岁了,我还是坐(车),有个司机比较好。”

陈之财今早在新律师王凯民的陪同下到国家法院申请暂缓服刑,等候上诉案审理。法官批准了他的申请,将保释金额从原本的1万元调高到1万5000元。

他在缴付保释金后于下午约1点离开国家法院时接受媒体的简短采访。

针对希望获得什么上诉结果和为何撤换律师上诉,陈之财表示不方便透露。

他也保持一贯的礼貌作风,对媒体的久候表示歉意。最后,他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

陈之财早前因在快速公路上突然改变车道而造成一名摩托车骑士重伤入院,他成人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状后被判监五天和吊销驾照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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