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醉酒驾驶,结果撞死一名骑着电动脚踏车的送餐员,被法庭判处坐牢18个月,吊销驾照10年。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1年3月23日晚上,地点是淡滨尼路。案情显示,36岁的被告Andre Low Cheng Jun当晚在克拉码头喝了一杯半的烈酒后开车回家。
当时,42岁的送餐员把电动摩托车停在后港1道十字路口的第二条车道上。
被告没有留意到送餐员,而是加速前进。当他发现受害者时,尽管猛踩刹车器,车子还是撞上电动脚踏车车尾,导致受害者被抛飞,滚落在汽车顶上,再坠落地面。
被告酒精检测不过关,当场被捕。受害者因为头部和胸部受伤,当天在医院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