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车相撞 一人动粗掐对方脖子被判伤人罪

宏茂桥1道第332座组屋。(图:谷歌街景)

两名男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后,其中一人掐住另一人的脖子,导致他一度无法呼吸,动粗的男子今天(3日)被法庭判处蓄意伤人罪成。

案情显示,32岁的被告Soh Wei Jie和受害者Ng Yong Huat的车子在宏茂桥1道相撞后,两人把车开到第332座组屋附近,拍下汽车的损坏程度。

被告告诉Ng Yong Huat,他们应该各自承担所蒙受的损失,接着便回到车上。但受害者用手挡住车门门框,阻止被告关门。控方说,他当时是想向被告索取个人资料。

不过,被告却下车推了受害者一把,还掐住对方的脖子,导致他一度无法呼吸。

附近咖啡店的顾客和员工大声喊叫,要被告松手,但被告一直到他们恫言报警时,才松开手,然后匆忙开车离去。受害者过后报警,并到医院就医。

被告下个月将再次出庭陈情和接受判刑。

被告面对的另外三项控状还有待审理,其中包括:在加油站紧贴驶过另一辆车、开车辗过一名男子的脚、以高速驶向一人并掐住另一人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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