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要求移开宠物狗 59岁男子动粗被罚款2000元

示意图。

图: Jeremy Long

不满被要求移开宠物狗,主人竟然与另一名男子打架,结果被罚款2000元。

《今日报》报道,59岁被告Ng Lai Beng是一名业务发展经理。他在昨天(6日)承认一项滋事打架控状,至于另外两项类似的控状,包括使用刑事暴力,则是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如果被告不能支付罚款,他必须在监狱中服刑一周。

另一名事主,现年35岁的Muhammad Johan Razali Lee因为打架而被发出有条件警告。这意味着他必须在特定时间内不能犯罪,否则可以按照原来的罪行起诉他。

根据案情,这起打架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27日。当时,被告和他的妻子牵着一只宠物狗,在盛港芬薇路(Fernvale Road)的一座组屋大楼底层等待电梯。

当电梯门打开时,被告遇见Razali Lee,对方要求被告将宠物狗移到较远的地方,因为他的妻子怕狗。

然而,被告却认为有足够的空间让这对夫妇走过,因此没有把宠物狗移到较远的地方。于是,两人开始激烈争吵,被告推了Razali Lee的胸部,然后把宠物狗交给妻子,接着挥拳打Razali Lee的脸部,导致两人互相殴打。

被告的妻子随后报警处理,说丈夫的鼻子在流血。警察赶到案发现场,逮捕了这两名男子。

他们在警署拘留间内接受医生的检查,发现他们受了轻伤,如擦伤和皮外伤。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Razali Lee看到宠物狗后一直在骂他和妻子,而他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才会犯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他说,自己以前是一名私召车司机,但因为生意惨淡而蒙受经济损失。

在公共场所打架扰乱公共安宁的罪名下,被告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判处最长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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