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公司(Samwoh Corporation)因在工地上非法操作无人机,再次被控上庭。
《今日报》报道,三和公司昨天(23日)被控于去年9月4日在没有第一级活动准证下,在淡滨尼10道的工地领空上,非法操作一架DJI Mavic 2 Pro的无人机。
根据航空法令(Air Navigation Act),要在在业务过程中操作无人机,必须申请第一级活动准证。
另外,公司于去年10月2日在同一工地,被指未能按照第一级活动准证的条例操作无人机。法院文件没有记录公司是何时取得准证。
三和公司曾于去年11月30日因擅改排水沟、阻碍排水系统水流以及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阻碍排水出口,被罚款1万7000元;项目负责人Fong Woei Jiun则被罚款7500元。
这起事故导致淡滨尼在8月发生突发性淹水,至少有13辆车受困,五人需要当局疏散。
案件将在下个月23日再审。
非法操作无人机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个人违规者也可被判处最长两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