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只将毕丹星费沙交给总检察署?国会特委会这么解释

图: 通讯及新闻部

国会特权委员会指出,若三名工人党领袖引导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在国会上继续撒谎,而毕丹星的供词存在不实,这或涉及伪证罪,对此建议任何惩罚已超出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委员会今午(10日)发布最终报告,建议对辣玉莎处以3万5000元罚款,并将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和副主席费沙转交总检察署调查,以考虑是否提出刑事诉讼。

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到,如果毕丹星、费沙以及党主席林瑞莲引导辣玉莎在国会上继续撒谎,这就是藐视国会,必须交由国会定夺,而非由委员会这么做。

委员会指出,要求三人接受另一个国会特权委员会调查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另一个委员会应该无法找出更多证据。

此外,委员会在得出以上结论后认为,毕丹星在宣誓下的供词存在不实,费沙和林瑞莲也有较小程度的不实,而这或构成伪证罪,是个严重的刑事罪。

因此,委员会建议国会在总检察署针对作伪证一事完成评估以及采取恰当步骤之后,针对三名工人党领导的行为作出定夺。

毕丹星被指是主要推手

委员会认为,和毕丹星相比,林瑞莲和费沙所扮演的角色是次要的。根据特委会收到的证据,毕丹星是辣玉莎在去年10月4日再度撒谎的主要推手,并指他是唯一一位引导辣玉莎在当天国会言行的工人党领袖。

委员会之所以建议将毕丹星移交总检察署处理是因为根据证据,委员会确信毕丹星在宣誓下撒谎,而国会可以根据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对他进行制裁。

“然而,鉴于问题的严重性,在我们看来,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通过司法审判程序来处理,而不是由国会单独处理。”

费沙拒绝回答问题

费沙则是在去年12月9日的听证会上拒绝回答委员会的问题,因此交由总检察署处理。

他在听证会上透露,自己在听证会前两天和毕丹星与林瑞莲每日会面两至三小时。尽管委员会提醒他,他被传召是为了协助调查,而这些文件可能有所帮助,他却四度拒绝回答和这些会面以及两人携带的文件有关的提问。

委员会也向他解释,拒绝回答委员会的问题将构成藐视国会的罪名,但费沙确认,委员会应将他拒绝回答这一问题记录在案。他还重复了四次,说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

林瑞莲自愿提供证据

委员会目前未建议对林瑞莲采取任何行动,并指她在去年12月13日作证时提交了关于工人党纪律程序的讯问笔录。这份讯问记录是她自愿提供的,其中提到了毕丹星和辣玉莎的对话,有助于“相当清楚地确定立场”。

报告提到,林瑞莲作为一名律师兼工人党主席,会理解这种证据的作用。

“这将对毕丹星的证词造成极大的损害,并且已经与毕丹星的证词产生了直接的矛盾。”

国会特权委员会将在总检察署总结针对毕丹星的刑事诉讼程序后,考虑对毕丹星、林瑞莲和费沙在辣玉莎撒谎一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林瑞莲和费沙调查期间在宣誓或确认的情况下向特委会所说的谎言,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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