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口肉类产品和加工食品 中国籍女子被判罚款

被告Mei Hua共面对两项抵触卫生肉类和鱼类法令的控状。(图:新加坡食品局)

一名48岁的中国籍女子因非法进口肉类产品和加工食品,今天(8日)被判罚款1万2000元。

被告Mei Hua共面对两项抵触卫生肉类和鱼类法令的控状,指她非法进口101.45公斤的肉类产品和73.65公斤的加工食品,当中包括鸭血、猪血、香菇、煎饼等。

新加坡食品局和移民与关卡局联合发表文告表示,移民局人员去年1月27日在巴西班让扫描站的扫描图像中发现了一个进口集装箱有异常情况,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批未经许可进口的肉类产品和未申报的加工食品,并交由食品局调查。

食品局在发现这批食品是由被告非法进口后,已将食品销毁。

食品局表示,进口食品必须符合当局的要求,来源不明的非法进口食品可能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肉类和加工产品也只能从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国家进口。

违例的初犯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或长达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罚款额将加倍,并可能面对最长三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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