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儿童法案》在国会提出一读 重刑犯将不能领养儿童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今天在国会为领养儿童法案提出一读。在新法案下有意领养儿童的人士必须先接受评估,而重刑犯将不能领养儿童。

这项法案寻求废除和取代现有的领养儿童法令。

颜家有三名亲身儿子。为了帮助更多孩童,六年前开始收留寄养孩子,并在2020年领养一名与亲生父母失去联系的男童。

父亲颜哲全说 :“这个领养个案比较不同,不是一般家庭会面对到的情况,因为他是一名未登记的外国人。领养他的过程没有那么直接,不过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和移民与关卡局给予我们很多援助。”

在新法案下有意领养儿童的人士都必须出席领养前和领养身份披露讲座,并通过当局的评估,确保他们符合资格。

飞跃社区服务执行长林孔怀说:“这样我们发现到有些时候孩子在可能在青春期的时候发现到原来自己是领养的,然后就会造成这领养父母跟孩子之间有很大的这个冲突。所以我们在这个讲座当中就会跟这些领养父母讲,讲明为什么跟孩子透露他的身世很关键、很重要,而且在什么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去透露的。”

为保护儿童的安全和福利,曾犯下重罪,包括性侵犯、暴力和毒品相关罪行的前囚犯,将不能领养儿童,除非法庭裁定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有意领养者是在超过十年前犯罪且已成功改造。此外只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领养儿童。

法案也清楚列出可免除亲生家长同意领养的情况,这包括当他们刻意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时间无法提供适当的照顾。

而为遏止不良行为,法案将把为领养儿童打广告,以及在领养过程提供虚假和具误导性资料等行为定为刑事罪。

所有领养机构也都必须公开所有费用。本地过去五年,每年平均有400名儿童被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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