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继女才三、四岁的时候就对她起色心,问她愿不愿意进行性行为,还在她八、九岁时,借口要为新家祈祷,将她眼睛蒙上,用红萝卜诱她进行性行为。
案件直到数年后女子向保姆倾诉自己的遭遇才曝光。这名55岁男子今天(20日)向法庭承认罪状。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被告在案发时与受害者的母亲是夫妻关系,两人共育有六名子女。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院禁止媒体报道可能透露受害者和被告身份的信息。
庭上透露,在2016年或2017年,当时被告一家正准备搬家,他带着小学三年级的继女到新居进行“祈祷”仪式。
被告命令继女坐在屋内角落的凳子,并问她是否想“见鬼”。女童回答不想后,他便将孩子的眼睛蒙上,同时用两块布捆住她的双手。
随后,他利用红萝卜诱使其进行性行为。直到女童察觉不妥,说要上厕所,然后赶紧逃开。
被告也被指在2016年于卧室,以及盛港游泳池的淋浴隔间内,非礼这名继女。
出现自杀倾向 因恐惧多年来不敢揭发
庭上透露,继女因感到不舒服且不愿麻烦他人,一直未揭露继父的兽行。
直到2021年她把事情告诉保姆,保姆随即转告女童的母亲,后者带着她去向警方报案。
这名母亲在2022年与丈夫离婚。
控方表示,女童因当年未能对继父说“不”,以及未能及早揭发事件而感到内疚,有出现自杀倾向和失眠症状。
控方也指出,心理卫生学院于2022年的报告显示,被告在案发时精神正常,能够理解自身行为。
“他当时及现在均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根据法律,被告诱使继女进行性行为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监禁八年至20年。最高刑罚亦包括至少12下鞭刑,但法律规定,年满50岁的罪犯不得施以鞭刑。
另外,非礼罪名一旦成立,被告最长可被判五年监禁、鞭刑、罚款,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案件将于7月15日再度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