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空和越南航空有意在新越之间的航线展开合作,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为此启动公众咨询,针对拟议的合作协议,向公众征求意见。
竞消委是在星期一(6日)接受新航和越航进行商业合作的联合申请。委员会目前正评估拟议合作是否违反《2004年竞争法案》第34条。
《2004年竞争法案》第34条禁止企业间任何妨碍、限制或扭曲新加坡境内市场竞争的协议。
拟议的商业合作内容
根据新航和越航拟议中商业合作,双方将在新加坡与越南之间的航线展开合作,包括在航班编排、定价、销售、市场营销的领域,以及扩大代码共享等。这项合作不涵盖双方旗下的廉价航空子公司,酷航(Scoot)和太平洋航空(Pacific Airlines)。
两家公司指出,目前有五条新加坡与越南之间的航线出现重叠。
新航和越航认为,拟议中的合作不太可能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这是因为双方在直飞重叠航线上仍有来自廉价航空公司的竞争,加上直飞重叠航线的进入门槛较低,有利于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
针对新航和越航合作的公众咨询即日(8日)展开,4月22日截止。公众可到竞消委网站,了解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