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拟修改赌场管制法令,加强对个人涉赌的监管,接获限制令者一旦违反家人申请的入门次数限制令,偷偷进入赌场,将列为罪行。
赌场管制(修正)法案今天(6日)由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国会提出一读。
修正法案一旦通过,进入赌场者如果违反家属申请的入门次数限制令(Family Visit Limit),将列为违法行为。
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目前,违反法定禁门令、违反第三方禁门令、违反家属禁门令,以及违反第三方入门次数限制令都属于违法行为,但赌管局在治罪前需证明这些违令者事前已清楚知道自己是被禁止进入或已超过指定次数。
法案修订后,那些已发出正式通知、有理由相信当事人已知道被禁止进入赌场的,一旦擅自进入赌场都属违法。此外,在入门次数限制令下,赌客也不得再声称自己算错次数找借口进入赌场。
全国预防嗜赌理事会可即时更换更新赌客限制令
修正的法案也将赋予全国预防嗜赌理事会权利,直接即时更换更新赌客的限制令。 如从入门次数限制令即刻换成禁门令,或从禁门令换成入门次数限制令。
全国预防嗜赌理事会目前只可在取消一项禁令后,才能在一两个月内再发出另一项禁令。这导致赌客在这期间有机会钻“漏洞”进入赌场。
内政部数据显示,本地赌场去年发生137起罪案,占所有罪案的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