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经理在奶茶店任职期间,把店铺的钱当作自己的来花,一个多月内挪用7万6000多元,今天(10日)认罪。
38岁被告Francis Loo Lian Jie承认一项失信控状,法官案展下个月判刑。
被告案发时任职Manna 360私人有限公司,在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出境大厅的奶茶店TP Tea担任运营经理。
2018年2月22日,被告受雇于该公司,并于3月12日开始在奶茶店工作。被告的工作范围包括管理员工,监督每天的销售,并清点日常销售收入。
根据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被告须将店铺每日销售收入交给樟宜机场另一店铺的经理或主管,再由他们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
8月1日或之前,被告萌起挪用公款的念头,他告诉员工,他会亲自将店铺的销售收入存入银行户头。
从8月7日到9月22日,被告在其中34天挪用共7万6000多元的销售收入,并用这笔钱支付个人和家庭开销。
后来,公司发现店铺的一些钱没存入银行户头,而展开内部调查,结果发现被告挪用公款。被告承认自己所为。公司于9月26日报警。被告至今赔偿公司2万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