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男子从13岁开始性侵当时年仅七岁的妹妹,持续这么做超过十年,东窗事发后被判处十年监禁和24下鞭刑。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这名新加坡籍男子今天(1日)在高等法院针对三项性侵及乱伦指控认罪,包括企图强奸在内的另外四项控状在量刑时纳入考量。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两人的身份都不得公开;受害者目前已经25岁。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在2007年至2018年期间开始对妹妹进行多种性行为,首次犯案时,受害者年仅七岁。
尽管文件提到被告没有使用暴力,但多数罪行发生时,受害者未满12岁,没有给予同意的能力。案发地点大多是在家中,甚至有一次是在车子后座发生。
据悉,最后一次案发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间,当时23岁的被告与17岁的受害者在卧室内发生性行为。
根据受害者的陈述,她幼时无法理解性行为的本质,再加上长大后因害怕外界的眼光及想要保护家庭而选择保持沉默。
受害者在2023年向伴侣倾诉后,鼓起勇气告诉姐妹们,她们随后告诉父母,受害者才终于报警。
控方以受害人受到终身创伤为由,要求判处10至12年监禁及24下鞭刑。
被告以搬家以及盼与家人共度佳节为由,申请延期服刑约两个月。辩方律师表示,被告的家人终于不是控方证人,他也终于可以跟他们说话,因此想要跟他们共度圣诞和新年。
控方反对他的申请,法官最后批准延期服刑两个星期。
被告目前以10万元获得保释,期间护照将由调查官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