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建议,把目前夫妻结婚首三年内不能提出离婚的期限,缩短到一年或最长两年。这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的作法一致。
这是协会针对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同离婚相关的意见征询书,向当局提出的其中一项建议,以便让陷入不幸福婚姻或家暴的一方能尽快申请离婚,减轻痛苦。
协会指出,理解政府要保障婚姻制度的用意,不要让人们能轻易离婚,但由于更多人晚婚,离婚时年龄也更大,缩短期限将能让他们有机会尽早组织另一个家庭。
其他建议包括:法庭应当授权另一个机构来执行赡养费庭令和相关事宜,并在决定赡养费方面,定下明确准则。而男性也应享有申请赡养费的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