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达五个政府机构被发现在合同管理与采购方面存在疏漏。
审计署在2024/25财政年度审计长报告中,点名内政科技局、公用事业局和海事与港务管理局对所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检查不充分,导致无法充分确认付款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此外,国家环境局被发现在一个公私合营项目中,未能监督合作方是否遵守更新财政模式的要求,估计因此多支付了53万元。在更新项目财政模式后,环境局在剩余合同期内预计将少支付约173万元。
另外,审计署发现经济发展局和海事局在招标评估方面不够严谨。经发局在招标结束后,没有针对投标人的报价和所提交的佐证数据之间的差异进行澄清。此外,经发局依据高于投标价格的推算数额颁发合同。海事局则在招标评分中存在错误,可能影响最终的授标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