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说,公共部门在合同管理与采购、收入管理、以及供审计的记录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各机构应在这三方面多加注意。
审计署审计了包括所有16个政府部门和八个国家机构的财务,以及三个法定机构、四家国有企业和另外两个账户的财务后,发表2024/25财政年度审计长报告。
另外,审计署也针对六个法定机构和两个政府基金进行抽样审计,同时针对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和国家研究基金会进行专题审计(thematic audit),列出了25个重点审计观察。
审计署说,在合同管理与采购方面,各机构应充分监督顾问与承包商,并在付款前应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招标评估应依据已公布的评估标准进行。
此外,各机构依法收取的公共资金应被妥善记录为国家收入,以及应确保所收取的款项或所给予的津贴都符合法律规定。
另外,审计署严正看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提交被篡改的文件会妨碍审计署的工作,并使其他审计文件的可信度受到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