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记录,过去十年,有大约300名公务员被暂停职务,其中一成停职时已确认犯错事实,因此停职期间不能领薪水。
另外,约三成先领取一半薪水再停薪,其余六成因为接受内部调查、面对司法程序、未发现过错、辞职等因素,只有领半薪的记录。
主管公共服务的教育部长陈振声代表李显龙总理,以书面答复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的询问时,透露这点。
他指出,根据公共服务纪律程序,暂停职务并非纪律处分;公务员因为受到调查必须停职时,只能领半薪,数额介于1200到8500元之间。
他说,公务员被有关当局确认有不当行为后,就可被停职停薪,直到内部纪律程序完成为止,而最终的处分包括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