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络流传两辆汽车出现在至少三起车祸现场的视频,八人被指涉嫌危险驾驶、在公路上招揽生意以及骚扰,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警方昨天(7日)发文告指出,第一起事件发生于今年7月6日,地点是在泛岛快速公路朝加冷峇鲁方向的路段,车祸涉及一辆小型货车和一辆轿车。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指出,一辆黄色轿车和一辆黑色轿车在车祸发生后,停在车祸现场的路肩上。
黄色轿车上的四名男子被指骚扰涉及车祸的男司机,黑色轿车上的两名男子则涉嫌当场招揽生意。
此外,两辆轿车的22岁和25岁司机也因涉嫌在快速公路路肩违规停车而被调查。
根据SG Road Vigilante上个月22日上传到YouTube的视频说明,这些男子到场后,就告诉发生车祸的车主可为他们提供保险索赔服务。
同一黄色轿车 不同司机涉案
发生在上个月15日的另外一起事件,涉及同一辆黄色轿车,但司机却换成另一名22岁男子。
根据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视频,这名男司机涉嫌在新樟宜路上段一带不断踩刹车,导致一辆私人巴士撞上。
这名22岁男司机已因涉嫌危险驾驶而被逮捕,驾驶执照也被立即吊销。
当时在车上的一名24岁男乘客则因蓄意骚扰而被调查。
黑色轿车涉连环车祸
上个月18日发生在实龙岗路上段的事件则涉及第一起事件当中的黑色轿车,这辆车这次跟另外四辆车子发生连环车祸。
警方指出,原本是其他车辆发生了车祸,黑色轿车的25岁男司机被指把车停在他们后方,下车招揽生意,结果被从后方而来的另一辆车撞上。
这名男司机也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捕,他还因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不同危险驾驶事件正在接受调查。他也被立即暂停驾驶资格。
警方警告,任何人在任何公路或公共场所,以对他人造成骚扰的方式招揽生意,都是一种犯罪行为,罪成可被判1000元至5000元罚款、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根据公路交通法令第64(1)条文,危险驾驶者可被判监禁最长12个月、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