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重型车辆司机因超速驾驶,将在明天(30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发文告说,这些司机都是男子,年龄介于32岁到53岁之间,所涉及的案件发生在去年12月到今年3月。他们所驾驶的重型车辆都没有安装限速器。
去年12月9日,一名43岁巴士司机在亚逸拉惹快速公路(Ayer Rajah Expressway)往滨海快速公路(Marina Coastal Expressway)方向,以81公里时速驾驶,超过巴士60公里的时速限制。
今年2月11日,一名39岁巴士司机在泛岛快速公路(Pan Island Expressway)往东海岸公园大道(East Coast Parkway)方向超速行驶,时速达74公里。
今年3月11日到29日期间,再有六名司机涉嫌超速驾驶重型车辆,涉及卡车、拖车头和巴士。案发地点包括泛岛快速公路(Pan Island Expressway)、武吉知马快速公路(Bukit Timah Expressway)、淡滨尼快速公路(Tampines Expressway)、克兰芝快速公路(Kranji Expressway)和巴特礼东路(Bartley Road East)。
八名司机将在明天被控超速驾驶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罚加倍。违例者也可能被吊销各级驾照。
根据现行法令,最高装载重量超过1万2000公斤的重型车辆必须安装可正常运作的限速器。如果重型车辆被发现超速,将要求车主安排车辆接受检查,以确认限速器运作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