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四岁男童不听话,40岁幼教中心女校长上前不耐烦一直打他,前后虐打了超过四分钟,男童手臂留下伤痕后,还对家长谎称不得查看电眼。她承认一项虐待孩童的罪状后今天(23日)被判坐牢十个月。
由于案件涉及年幼孩童,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他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和案发的幼教中心地址。
因没按照指示拿玩具就动怒打男童
根据案情,2024年11月21日,男童的父亲把男童送到幼教中心,校方当天在筹备毕业典礼。期间,老师安排男童和他的同学一起玩玩具,坐在靠近柜子的男童没站起身,就试图将柜子上一个装有玩具的箱子拉下来。一名老师看到后,就叫男童应该站起来搬箱子,但男童没有照做。
目睹这一切的被告于是上前介入,打了男童的头部一下,造成男童手上的箱子掉落,玩具散落一地。被告接着用力拽着男童的手,将他拉站起身,期间她发现男童尿湿裤子后更加生气,就再用力拉他数次。
当男童终于站起身后,被告再次打了他的头部一下。之后在捡起玩具时,被告先打了男童的右手、然后用玩具箱的塑料盖打了男童的头顶,捡完玩具后,被告最后再推了男童的头。
被告前前后后粗暴对待男童长达四分多钟,全程被幼教中心的电眼拍下。
谎称紧急“救护”男童而抓伤 还说家长不能查看电眼
事后,有个老师发现男童手上的抓伤痕迹后通知被告,但被告轻描淡写说她会亲自通知男童的家长。
当天下午,男童的父亲去接他回家时注意到男童换了校服,被告还主动告知男童手臂上的抓痕。
她谎称男童扛着一大箱子的玩具,她担心他被掉落的箱子击中,迅速把他拉开,因此在他的手臂上留下抓痕。
父亲要求查看幼教中心的电眼,被告谎称校方规定不能查看。
医生断定伤势并非意外造成促使父亲报警
回家后,男童的父亲发现他的伤痕并不轻,再次询问被告她到底拉了男童几次,被告坚称自己只拉了男童一次。
父亲最后把男童送到竹脚妇幼医院接受检查。
医生断定为那些伤势为疑似非意外造成,案件因此被揭发。被告当天就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