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三读通过的《职场公平法案》明确保障雇员和求职者,不因为年龄、性别、种族、国籍、婚孕状态等因素受到歧视。这是促进职场公平的重要一步,备受关注。
然而,职场歧视并非总是显而易见,想要区分雇主的合理考量与隐性歧视也存在一定难度。如果应聘者还未受雇,也无从知道不被录取的真实原因,人力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说,这种情况其实并非无解。
立法的好处是,公司里的其他员工如果了解到雇主招聘时存在歧视行为,也能代为举报。新法令将保护举报者,进而让隐性的歧视案例也有“浮出台面”的可能。
“年纪大了就不好找工作”,似乎成了默认的事实。从雇主角度来看,倾向聘请年轻人可能有现实层面如收益上的考量,如何界定什么情况下属于年龄歧视?
许宝琨医生解释,最重要的原则是“不要看个人特征,而是看工作和公司运作的需求”。他举例,如果一份工作对体力有要求,年龄本身并不是局限,因为一个人可以老当益壮,而年轻人也可能瘦弱或体力不佳。不过,某些工作比如司机,它可能需要良好的视线,那如果一个人过了65、70岁,每年去更新执照会碰到一些问题,公司则可以指定年龄是个局限。
职场歧视有时很明显,但也有很多时候是一种情绪上的感受。员工想要申诉不公对待时,需要考量什么,以及搜集怎样的证据?
许宝琨医生说,举报者必须要有书面证据如电邮或简讯,或有同事作为人证。针对没有人证和物证的情况,许宝琨医生说,一个人的举报可能无法让这种案件浮出水面,但“上得山多终遇虎”,如果一个雇主底下不时有员工来投诉,积少成多就可能搜集到足够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