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武汉发生突破人伦底线的刑事案件。男子为骗取约20万人民币(约3万7386新元)保险金,竟然亲手溺死四岁亲生女儿,并伪装成意外试图逃脱法律制裁,震惊社会。
据《大象新闻》报道,案发于去年11月29日凌晨,上周五(9日)细节曝光。
事发当天,男子姚某某以探望祖父母为由,将女儿小琳(化名)从其母身边带走,随后连夜驱车约180公里前往汉阳长江边的偏僻区域。
凌晨时分,他强行将女儿的头部按进冰冷的江水中,全然不顾年幼孩子的苦苦求救,直至孩子死亡后,直接将其抛入江中。
随后他报警编造女儿意外溺水的谎言。在警方与救援人员打捞尸体上岸后,他甚至跪在旁边,假意施救做心肺复苏,试图掩盖事实。
然而,现场环境异常、时间点可疑,加上缺乏目击证人,引起警方高度警觉。
经调查与审讯,姚某某最终供认作案经过,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提前五个月投保 妻子坚持追责
调查显示,姚某某早在案发前五个月,就为女儿购买了一份意外险,保额为20万元人民币(约3万7386新元)
他也承认,作案动机与骗取保险金有关。但为了开脱罪责,他辩称是因为女儿身体有恙、生活压力大、夫妻感情不和才犯下大错。
但他的妻子反驳表示,女儿仅有轻微健康问题,生活与学习基本正常,不存在所谓“沉重负担”,他所谓“生活压力”等说法只是推卸责任。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嫌犯家属提出其作案时“精神异常”,并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
妻子明确表示反对,认为对方策划周密、作案冷静、伪装逼真,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相关精神司法鉴定还在进行中,最终结果尚未出炉。
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