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而已啦” 台女工伤断腿 公司赔4800打发

(照片:自由时报)

台湾苗栗一名28岁女子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导致右小腿被迫截肢,公司原本只给了1万台币(约482新元)慰问金,调解才支付10万元(约4828新元)精神抚慰金。女子称,老板娘还对她说:“截肢而已不严重啦,装个义肢就能走了。”

《自由时报》报道,受害人王小姐在网上揭露此事。她说,原本到这家公司应征的是文书助理,却被派去做包装和出货工作,然而她觉得自己学历不高,可选择职业有限,于是接受了公司安排。

王小姐说,去年11月9日下午,她发现机台输运送履带上的包袋有破洞,于是站上去涂补,岂料脚下履带突然启动让她来不及反应,右脚卡在履带缝隙中仰倒在地,右脚更被绞断,经医生诊断右脚证实接不回。

就在王小姐身心皆受重创时,厂方却对其意外给予冷处理,王小姐说,公司原本打算只给1万台币慰问金,经调查才加码到10万台币。她在网上的这番控诉也迅速引发了网民关注和谴责厂方不负责任。

据媒体报道,厂方还被指没有加装防护线,导致意外发生,厂方据悉还企图逃避责任,老板娘在她准备出院时还对着她指出:“截肢而已不不严重啦,装个义肢就能走了”、“你妈妈中风也走的好好的啊!”

当地四名议员昨天(18日)也亲自拜访王小姐给予慰问和协助,

该工厂的朱姓老板娘较后皆受媒体电访时澄清,没有对王小姐不闻不问,有联系她并给予关心。

老板娘解释“截肢而已”言论

老板娘进一步解释说,原先的1万台币费用是医院生活开支,10万元台币则是慰问金,王小姐的看护、医疗、义肢费用,公司也支付了,总额有约至少50万台币(约2万4141新元),而王小姐的薪水公司也全额给付。

对于“截肢而已不严重”的言论,老板娘解释,是因为王小姐当时心情低落,想给予“鼓励开导”才这样说。

老板娘也说,王小姐今年1月21日提出2000万台币(约96万5643.新元)的赔偿要求,但公司认为略高,希望她能提供具体计算,但双方调解破局,王小姐当天就提起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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