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北部一名女子,怀疑丈夫出轨,与女同事发展婚外情,在车内放置录音笔取证,并起诉对方索偿80万新台币(约3.2万新元)。
不过,由于录音音质不佳、无法确认对话者身份,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驳回诉求。
据台湾ETtoday 新闻云报道,这名女子指控丈夫阿强(化名),与女同事小美(化名)发生婚外情,并在车内放置录音笔取证。
女子声称,自己录到两人多次外出约会及发生性行为的内容,因此对小美提告,要求索偿80万新台币。
根据判决书,这名女子表示,她在2024年4月,发现丈夫阿强(现已离婚)开车载小美一起去吃饭,随后前往汽车旅馆。
她表示,自己放在车内的录音笔,录到两人多次外出约会、亲吻及发生性行为等的内容。
女子认为,小美明知阿强已婚,却依旧与他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决定提告并索偿80万新台币。
录音音质无法辨识对话者身份
小美则声称,自己与阿强只是一般同事关系,工作上有些交集,偶尔会一起聚餐聊天,她也确实曾搭过阿强的顺风车,但两人并没有过任何越轨行为。
此外,她也指出,女子提交的录音档不仅涉及侵犯隐私权的疑虑,更因为音质不佳,无法辨识对话者身份,也无法确认是否真的存在男女亲吻声或呻吟声。小美坚决否认自己是录音档中的对话者。
法官表示,经检视后发现,录音内容音质确实不佳,难以辨识对话者及内容,而女子也没有其他更有力的证据提供给法院。
因此,法官认为女子的主张难以采信,未能符合举证责任要求,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驳回诉求。案件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