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陪人妻出游顺道探监,两人却在该期间同房两天。在狱中的丈夫得知事件后愤怒提告,法官判他胜诉。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入狱的丈夫在判决书中主张,该男子明知女方已婚,仍在2022年6月间与他的妻子及家人一起前往垦丁和台东游玩,并在四天的旅程中有两天与妻子同房。这明显侵害了他的配偶身份权利,且情节严重。
因此,他愤而对男子提告,要求赔偿30万元(约1万2262新元)。
对此,该男子则辩称,他确实知道女方已婚,两人在旅途中确实曾同房住宿,但并未同床,也没有任何不正当行为。因此,他认为女方丈夫要求赔偿毫无依据。
法官:异性同房令人产生不当遐想
然而,一审法官认为,既然该男子表明自己是异性恋,异性恋男女共同出游还同住一房,不论有无发生性行为,客观上已经足以使人产生不当遐想。更何况,他还与女方的家人同住,更容易被误解为家庭出游,从而侵害丈夫的配偶身份权利。
经过审理,法官考虑到起诉人月收入为50万新台币(约2万零440新元),而答辩人月收入约为3万新台币(约1226新元),双方收入相差16倍。因此,法院裁定起诉人可以要求的赔偿金为6万台币(约2450新元),超过部分应予剔除。
目前,案件已上诉至二审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