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名男子冒充律师身份,两次为一家公司写诉状及出庭处理诉讼,并收取近6万新台币(约2514新元)酬劳,在第二次出庭时被法官识破。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37岁的江姓男子没有律师资格,2021年7月他知道当地一家企业公司面对雇佣争议纠纷,竟主动以律师身份和该公司接洽,并签订合约。
男子当时向该公司收取3万9800新台币(约1668新元),为公司写诉状,还以案件诉讼代理人身份帮忙出庭,当时他的假身份没有被识破。
在2022年5月,男子再为同一家公司处理另一宗纠纷诉讼,并收取2万新台币(约838新元)酬劳,男子以代表律师身份到桃园地方法院出庭,但法官当场识破他的假身份,其委托公司才发现上当,就向桃园地方法院控诉男子。
男子承认犯罪,也承认共收取5万9800新台币(约2506新元)酬金,检控方以他违反律师法将他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