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部矫正署诚正中学一名男学生,在学校两次遭多名学生暴力殴打,导致他右眼永久失能,最终诊断为右眼视神经萎缩。法院判决九名被告连带赔偿211万新台币(约8万5825新元)。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去年4月15日,受害人高男与一名姓刘学生发生冲突,结果被刘男等四人拳打脚踢,并用塑料水桶击打头部、面部,造成右眼神经创伤。
报道说,过后受害人因安全疑虑,于是更换宿舍,但搬迁新宿舍不到半个月后,再次因琐事未穿拖鞋走进水房处理漏水,遭另外五人围殴,导致右眼伤口恶化,视力严重受损。
报道说,去年6月,高男经新竹台大医院检查诊断右眼视神经受损,视力已无法改善而终止治疗。 受害人高男于是向涉案九名学生提出连带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丧失劳动能力损失共311万新台币(约12万6411新元),其中包括100万元(约4万675新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新竹地方法院经审理认定,受害人因右眼损伤已永久丧失双眼协同视物能力,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与未来职业发展,判决九名被告连带赔偿211万新台币。
法院指出,受害人在感化教育期间,连续遭受同宿舍学生以人数和体型优势实施暴力,致头部、面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右眼视力严重受损。这种暴力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身体上的痛苦,更对心理造成深重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