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101一家手表名牌店的店员,向客户展示一件价值227万新台币(约10万新元)的钻石手表后,竟没有将表放回金库,偷偷携出店外,被公司发现后控告业务侵占,店员事后向公司解释因需要抚养母亲,请求私下和解,但公司不愿意原谅。法庭判店员有期徒刑八个月,由于钻表下落不明,店员则需赔偿其损失金额。
该女店员在法国巴黎顶级珠宝品牌 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宝台北101店工作。
ETtoday 新闻云引述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被告是42岁的潘姓店员,她在2021年5月8日中午,在获得经理指示后,从金库内取出一只价值约227万新台币(约10万新元)的钻表LADY ARPELS A DAY IN PARIS,向客户展示介绍后,她却没有将表放回金库,等到公司清点时才发现钻表已不翼而飞,从闭路电视查出被告盗窃,随即由历峰集团台湾分公司向警方报案并坚持提告。
被告被逮到后承认犯罪,也表明有与公司和解的意愿,但却不愿意透露钻表的去向,该钻表至今仍下落不明。根据公司的严格的规定,公司与店员不可以私下和解。法院开庭时被告也没有出庭或赔偿公司的损失。
法官从被告的态度、无先前的犯罪记录、需扶养母亲等情况判决她依业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需赔偿钻表的损失金额,此案允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