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海一名年轻女子,与亲友到农庄露营聚会,期间饮酒后到附近游玩,不慎坠入河中溺毙。事发后,同行的友人向死者家属进行人道赔偿,家属随后将涉事农庄告上法庭索赔。法院一审后认为,农庄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瑕疵,但死者本人负有主要责任,最终判令农庄承担部分赔偿。
中国《红星新闻》报道,这起事故发生在今年8月。死者李某与六名亲友前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一家农庄露营。
该农庄一侧紧邻引胜河,聚餐期间,一行人从农庄旁的商店购买啤酒饮用。随后,李某在饮酒后与同行人员游玩时,不慎坠入河中。
由于当时河水湍急,李某被冲走,两天后在下游河道内被发现时,已失去生命体征。
报道说,事发后,同行的六名亲友与李某家属协商,约定共同赔偿45万元人民币(约新元8万4900元),目前已实际支付36万元人民币(约新元6万7900元)。
法院:死者应晓酒后河边活动危险性
其后,李某父母起诉涉事农庄,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6万余元人民币(约新元8万6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涉事农庄作为对外营业的休闲场所,自接待游客起即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引胜河不属于农庄经营范围,但因河道紧邻经营区域,农庄应当预见游客靠近河道活动的风险。
法院指出,农庄虽设置了“禁止戏水”“水深危险”等警示标志,但主要集中在门口及树林区域,未在临河地带设置明显提示,也未采取其他有效防范措施,存在一定管理疏漏。
不过,法院同时指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饮酒后在河边活动的危险性,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农庄仅承担3%的责任。
最终,一审判决涉事农庄向李某父母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7870.34元人民币(约新元5260元),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